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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秒鐘,這是我作決定買一本從沒看過的書所花的時間,原以為自己又犯了衝動的毛病。

前些日子雨不斷的下,冒著細雨到書店買雜誌,東翻西找卻一直遍尋不著,問了店員得到『我們有進的都放在架上』這種沒太大幫助的答案後,怕雨勢變大只好快步離開。就在此刻!從書架上瞄到這本『煉獄廚房食習日記』,把玩不到 10 秒後,下一刻我就很自然的往結帳區走去,再下一刻,自己就站在摩托車旁,產生『嚇!這本書怎麼會在我手上』的感覺了。

當時內容翻都沒翻,封面文字也只是粗略的掃過一遍,我幹嘛這麼衝動?其實有個小原因,這本書的封面在短短時間內,讓我看了『食慾大開』,產生很想填飽肚子的念頭,於是連同書就這樣買回去『啃』了...我老愛光憑封面就買書,這回真是買的徹底。


當然要提提這本書,內容寫什麼?封面很言簡易賅的作了說明:

"比爾.布福特放著好好的《紐約客》編輯不幹,自願到三星餐廳的廚房當學徒,還大老遠跑到托斯卡尼跟肉販學藝……沒想到,這一股腦兒對美食的狂熱,換來的竟是集羞辱、凌虐與烤驗之大成的美味大歷險!"

也許和自己目前工作職務有點小關係,有些句子讀起來特別有共鳴:

『你得在廚房裡邊做邊學,光靠看書、看電視節目或上廚藝學校是學不來的,只有待在廚房裡才學得會』

『有些東西是你一定要「到那裡」才能學會的』

目前看到一半,真是不虛此銀,這回真是衝動的值得。

PS:憑衝動當然也有失敗案例,某位『歷史學家』,就被我長期拱在廁所裡,老讀不完,很想把它拿去送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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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ll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